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、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,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《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》(后文簡稱《公告》)。哪些納入匯算?哪些可以扣除?個稅稅率是多少?讓我帶您往下看。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的: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。3.專項附加扣除(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、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大病醫療、贍養老人、住房貸款利息、住房租金共7項,其中大病醫療只能在年度匯算時填報辦理扣除);4.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(企業年金、職業年金、有“稅優識別碼”的商業健康險);5.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(需要取得2022年度的捐贈票據)。年度個人所得稅=(全年綜合所得收入額-基本減除費用-專項扣除-專項附加扣除-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)*對應稅率-對應速算扣除數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無需辦理匯算:(一)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;《公告》總體上延續了前幾次匯算公告的框架與內容。主要的變化有:一是在第四條“可享受的稅前扣除”部分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2〕8號)、《財政部?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》(2022年第34號)規定,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、個人養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。二是在第十一條“匯算服務”部分,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,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(2月16日)基礎上,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,為納稅人提供更優的辦理體驗。三是在第十一條“匯算服務”部分,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。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、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,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;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,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。有在3月1日-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,可以在2月16日(含)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辦理時間,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。3月21日-6月30日,納稅人無需預約,可在匯算期內隨時辦理。